公共基础课教学部管理职责
2017-04-09 来源: 浏览次数:0
公教部在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和教务处的协调下,负责全院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实施,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.
1.负责制定学院公共基础课课程建设规划,组织开展课程建设;
2.承担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,编写或修订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,并组织实施;
3.负责制定完善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标准,检查督促教师做好常规教学工作,做好教师教学工作考评、考核,建立教学业务档案;
4.负责安排分配本部专、兼职(课)教师的教学任务,编制公共基础课课程表,并报教务处审核、汇总;
5.负责组织集体备课、听课观摩、公开教学、教学研讨等教学活动,开展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,组织精品课程和课题立项申报、公共基础课题(试卷)库建设工作;
6.负责公共基础课教材建设,组织遴选优质教材、自编与参编教材与教辅资料、网络课件制作等;
7.负责制定实施本部的教师队伍建设与教研室建设方案,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培训,审查和考核外聘兼职(课)教师资质与教学能力,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竞赛;
8.负责本部门财产设备管理和教学与工作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做好各项工作总结;
9.做好院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。